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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检局关于供港生食肉及制品的检验出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18:58:05  浏览:991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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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检局关于供港生食肉及制品的检验出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家商检局


国家商检局关于供港生食肉及制品的检验出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检检函〔1997〕181号 一九九七年七月三十日)

 

各直属商检局:

  香港卫生署致函国家局请求对供港生食肉类及其制品按其即食肉类及其制成品微生物含量标准检验,并在卫生证书中加注“适宜供人生食”的附加说明。

  为保证供港生食肉类及其制品符合香港卫生署的要求,现将香港卫生署即食肉类及其制成品微生物含量标准随文下达,请各局严格按此标准对供港生食肉类及其制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出口,并在原卫生证书上加注“该批货物适宜供人生食”字样。

  附件:香港卫生署《即食肉类及其制成品微生物含量标准指引》

 

附件:

      香港卫生署《即食肉类及其制成品微生物含量标准指引》

 

┏━━━━━━━━━━━━━━┯━━━━┯━━━━┯━━━━┯━━━━┓

┃      级别      │甲满意 │乙可接受│丙不满意│  丁  ┃

┃              │    │    │    │不可接受┃

┃              │    │    │    │存在危险┃

┠──────────────┼────┼────┼────┼────┨

┃指标性细菌         │    │    │    │    ┃

┃(a)细菌总含量        │    │    │    │    ┃

┃ 1.汉堡牛肉 ┐      │    │    │    │    ┃

┃  肉串   │      │    │    │    │    ┃

┃  肉馅卷  │一般煮熟后立│<10的4 │10的4次 │≥10的5 │不适用 ┃

┃  香肠卷  │即售卖的肉类│次方  │方-<10 │次方  │    ┃

┃  炸鸡蛋  │,包括点心等│    │的5次方 │    │    ┃

┃  油煎肉丸 │      │    │    │    │    ┃

┃  全鸡   │      │    │    │    │    ┃

┃  香肠   │      │    │    │    │    ┃

┃  薯蓉碎肉批│      │    │    │    │    ┃

┃  肉饼   ┘      │    │    │    │    ┃

┃ 2.鹅肝饼 ┐一般煮熟后仍需│<10的5 │10的5次 │≥10的6 │不适用 ┃

┃  切片肉 ┘处理或储藏才售│次方  │方-<10 │次方  │    ┃

┃       卖的肉类,包括│    │的6次方 │    │    ┃

┃       烧味、卤味、猪│    │    │    │    ┃

┃       肉干、牛肉干 │    │    │    │    ┃

┃ 3.腌肉   ┐      │    │    │    │    ┃

┃  切片肉类 │一般冻肉或冷│<10的6 │10的6次 │≥10的7 │不适用 ┃

┃  (火腿或 │盘,生或半熟│次方  │方-<10 │次方  │    ┃

┃  利)   │肉类    │    │的7次方 │    │    ┃

┃  肠肚杂碎 ┘      │    │    │    │    ┃

┃ 4.意大利肠 ┐一般经过烟或├────┴────┴────┴────┨

┃  烟肉   ┘发酵制的肉类│        不适用        ┃

┠──────────────┼────┬────┬────┬────┨

┃(b)埃希氏大肠杆菌(总数)  │<20   │20-<100 │100-<10 │≥10的4 ┃

┃              │    │    │的4次方 │次方  ┃

┠──────────────┼────┼────┼────┼────┨

┃致病菌           │    │    │    │    ┃

┠──────────────┼────┼────┼────┼────┨

┃(a)金黄色葡萄菌       │<20   │20-<100 │100-<10 │≥10的4 ┃

┃              │    │    │的4次方 │次方  ┃

┃(b)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   │检出  ┃

┃              │(在25克)│    │    │(在25克)┃

┃              │    │    │    │    ┃

┃(c)副溶血性弧菌@      │不得检出│<200  │200-<10 │≥10的3 ┃

┃              │(在25克)│    │的3次方 │次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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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含量:以每克食物样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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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了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建房,是指兴建各种用途的上盖建筑物;其他非农业建设,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田水利、田间农用道路和从事渔、林、牧生产以外的占用耕地建设。
占用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
第三条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本实施办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如下:
(一)以县为单位(以下同),按1986年末国家统计部门统计的总人口和耕地总面积计算,人均耕地少于零点五亩的,每亩五千三百三十三元(即每平方米八元);人均耕地零点五亩以上不足零点七亩的,每亩四千元(即每平方米六元);人均耕地零点七亩以上不足一亩的,每亩
三千三百三十三元(即每平方米五元);人均耕地一亩以上的,每亩二千元(即每平方米三元)。
(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城市及其郊区,地级市及其郊区,县级市,县城及其郊区,以及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可按上述税额标准提高百分之五十征收。提高的具体比例,由县或相当县一级的人民政府核定。
(三)农村居民在当地规定的建房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第六条 纳税人必须在经国土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按有关规定向国土部门办理退还耕地的,已纳税款不予退还。
第七条 下列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一)部队军事设施用地;
(二)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
(三)炸药库用地;
(四)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第八条 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废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确有困难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给予减税或免税。
第九条 耕地占用税由各级财政机关负责征收,征收经费,由县(市)财政部门从实征税款地方留成属县(市)百分之六十部分中提取百分之三,并按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省、市(地)财政部门,从上缴省、市(地)地实征税款的各百分之二十部分中,分别提取百分之三,拨给省、
市(地)国土部门,用于国土管理。
第十条 获准征用或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在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不向财政机关申报纳税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纳税款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十一条 获准征用或者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批准用地之日起两年内使用耕地,超过两年的不使用的,按规定税额加征两倍以下耕地占用税。
第十二条 纳税人同财政机关在纳税或者违章处理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必须首先按照财政机关的决定缴纳税款和滞纳金,然后在十日内向上级财政机关申请复议。上级财政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申诉人对答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答复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占用鱼塘、园地、菜地及其他农业用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不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1987年4月1日起施行。




1987年9月8日
由足球流氓引起的球场暴力是一个长期困扰英国的严重社会问题,甚至被人称为是英国病。英国在规制足球流氓行为、维护足球比赛秩序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先后制定了十余部法律,堪称足球安全立法最完备的国家。这些法律的实施在英国打击足球流氓暴力行为的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英国国家立法机构就针对足球球场安全与球场观众行为制定并通过了一系列的相关法案。其中最重要的是足球场馆安全立法和对足球流氓的规制法律。

足球场馆安全立法

体育场馆作为足球比赛的重要场所,其安全性无论是对运动员还是球迷观众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海瑟尔球场惨剧及希斯堡惨剧都是由于体育馆内座位布置不充分以及入场观众过度拥挤,警察无法维持秩序而造成的。

英国政府通过制定足球场馆安全相关法律来维护球场比赛秩序,保护足球运动员及球迷的人身安全,遏制足球流氓的暴力企图。主要法律有1975年《体育场地安全法》(Safety of Sports Grounds Act,1975)和1987年《体育场所安全和消防安全法》(Fire Safety and Safety of Places of Sport Act,1987)。这些法律对在体育场馆的入口通道进行控制、交通与停车事宜、管理赛事工作人员等方面有详细的规定。当地政府当局负责颁发执照,并确保各体育场馆遵照安全指南的要求行事。

每个足球俱乐部都有特定的安全官员在比赛当天进行场馆设施安全管理,安全官员还负责招募和训练安全干事。这些法律法规在体育场馆的安全保卫方面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途径,减少了球场暴力骚乱发生的几率。

对足球流氓的法律规制

20世纪80年代中期,足球场上的暴力活动显著增加,英国政府颁布法规和安全措施全力抗击流氓行为。

1986年通过的《公共秩序法》(Public Order Act,1986)对于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犯有足球相关罪行的人员启用驱逐令,禁止他们进入英格兰和威尔士所规定的足球赛场。这一权限后被1989年《足球观众法》(Football Spectators Act,1989)中的条款所取代。

1989年《足球观众法》引入限制令,为防止球迷随英格兰国家队到国外比赛犯下足球暴力罪行,要求其在英格兰和威尔士以外区域举行足球比赛时到警察局报到。

1991年《足球犯罪法》(Football Offences Act,1991)将在指定的足球比赛中有以下行为的:投掷炸弹,下流的或带有种族歧视的言行,冲入比赛区域,定为刑事犯罪。

1994年《刑事审判与公共秩序法》(Criminal Justice and Public Order Act, 1994)将倒卖足球比赛门票定为刑事犯罪。在公共场所倒卖门票或在交易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包括邮购的方式)转售门票均为犯罪。

1998年《犯罪与骚乱法》(Crime and Disorder Act,1998)将违反1989年法所规定的限制令定为可逮捕罪,并将监禁期限延长至6个月。

1999年《足球(违法与骚乱)法》(Football(Offences and Disorder)Act,1999)将限制令更名为“国际足球禁令”,并拓宽了施加的条件,准许将包括上交护照等条件纳入至“国际足球禁令”的范围。

2000年《足球(骚乱)法》(Football(Disorder)Act,2000)修正了1989年《足球观众法》中关于禁令的条款,将国际和国内的足球禁令合并,且实质上要求所有获禁令的人上交护照,以确保能有效禁止球迷到海外观看比赛。足球禁令的另两个临时权限是:授权地方法官基于牵涉骚乱的证据发布禁令;警察有权发布通告,要求相关个人参加治安法庭的禁令听证会。

2001年英国制定《足球骚乱法案》(Football Disorder Bill,2001)的目的就是无限期地延续这两项权力,同时继续沿用2000年法有关禁令的规定,并且授权地方法官对以前没有足球犯罪记录,但有涉及暴力或骚乱证据的人员实施禁令。诉讼程序要求警察证明其导致或促成了暴力或骚乱,并且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实施禁令有助于防止足球比赛暴力。

英国政府所颁布的条例和规定对维护英国职业足球联赛赛场秩序的稳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足球赛场秩序的治理工作有了明显的改进和提高。特别是严厉的足球禁令机制的实施不仅使国内足球观众暴力事件有所下降,而且有效制止了足球流氓的海外骚乱。

(作者单位: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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